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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珩超教授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,在兰州大学法律系任教十余年。著有
《现代国际法原理》、《国民经济管理法律制度》等,学术论文以《两伊战争和国际
争端》为代表。现任宁夏宝塔石化集团董事局主席、总裁,宁夏工商联副会长,宁夏
石油化工协会会长,宁夏行政法学会副会长,复旦大学校董,中国石油大学、兰州大
学、宁夏大学、北方民族大学兼职教授。自治区第八届政协委员,银川市第十二届人
大代表,银川市人民政府经济顾问,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。他以其卓越的社会成
就,被国家授予“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”等十多项荣誉,2005年被国际名人交流中心
授予“世界杰出人士”称号,荣膺“宁夏2005年度十大经济人物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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